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槐中路118號001幢的
房地產司法拍賣公告
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1月18日上午10時,在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上以網絡競價方式,依法對以下標的物按現(xiàn)狀進行公開司法拍賣,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物:石家莊市大千投資有限公司所有的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槐中路118號001幢的房地產,建筑物總層數(shù)為+5-0層,估價對象所在層數(shù)為2、3層西半部及4、5層全部,建筑面積:2735.07平方米,拍賣保留價:2167.82萬元,競買保證金:120萬元。
二、標的物展示時間、地點:自2014年11月13日至14日,在標的物的現(xiàn)場進行展示。
三、競買登記手續(xù)辦理:競買人應在2014年11月17日16時前將競買保證金交到指定賬戶(收款單位:河北產權市場有限公司;戶名:華夏銀行石家莊分行營業(yè)部;賬號:4730880001819100037913;以到賬為準),并于2014年11月17日16時前憑競買保證金交款憑證及有效證件到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競買登記手續(xù),經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核對無誤后,方可取得競買資格,逾期不予辦理。具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請在公告期間主張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四、特別說明:
1、標的物拍賣成交后,執(zhí)行法院(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交付。
2、標的物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核發(fā)的房產證確權面積為準,若有出入,拍賣成交價款及拍賣傭金不予調整。
3、標的物過戶、辦證及移交時所涉及的相關稅、費及標的物所涉及的欠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4、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須經執(zhí)行法院確認后方可參與競買,否則視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5、對拍賣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于拍賣日三個工作日前與執(zhí)行部門聯(lián)系。
6、競買人須以本人名義將競買保證金交到指定賬戶,他人為競買人代交競買保證金的將視為無效,所交款項退回原賬戶。
7、本公告同時刊登在《河北青年報》。
聯(lián)系人:劉先生、蘇女士、王女士
聯(lián)系電話:0311-87875740、13933005211
0311-87875744
0311-87015838、18831100566
法院監(jiān)督電話:0311-85187194
執(zhí)行法院電話:0311-85187021
地址:石家莊市自強路35號莊家金融大廈5樓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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